互联网舆情服务提供商

帮助更多的政企客户认知大数据,提升公信力,助力品牌提升

在线咨询

记者采访遇袭!还记者一个公道,给真相一个说法

时间:2024-11-22来源:小巨人信息科技

截至11月21日,该事件共有相关信息2287143条,11月15日达到全网声量最高峰,网媒为主要传播媒体,占比56.79%,其次是短视频平台,占比25.23%,该事件负面信息居多,占比65.68%

图片

11月14日,有知情人爆料,新华社主管主办的报刊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王文志、程子龙在安徽合新高铁中铁七局施工现场采访时遭遇不明人员殴打,手机被抢,王文志右手受伤,该事件迅速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热议。根据一段现场视频显示,一位现场的负责人对着镜头称,记者手机是他扣的,殴打记者可能也是他的下属干的。面对记者质问“我们可以走了吗?”该负责人则称,“我逮到人(记者)了,我逮到现场了,我能让你走吗?”


据了解,11月12日,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王文志、程子龙曾刊发重磅调查报道《弹性垫层“一割就开”,合新铁路建设材料“以次充好”存安全隐患》。报道称,在合新铁路(合肥至新沂)建设现场,多家施工单位为节省成本,以次充好,违规将“三元乙丙橡胶弹性垫层”偷换为不符合铁路行业标准的“再生胶仿制品”,这些仿冒品性能远低于设计要求, “一割就开”“一扯就断”,致使该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。知情人士透露,王、程二人遇袭就发生在二人针对此事进行追踪报道期间。

图片

事件发生后,相关方的反应引发了更多质疑。11月15日晚,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发表声明,表示高度重视此事,正配合安徽定远县警方全面调查,并坚决维护记者舆论监督的合法权益。然而,在其他记者采访的过程中,中铁七局(河南郑州)安全隐患排查举报电话负责人于先生回应称“可能有点小摩擦”,甚至暗示可能是“下面的农民工”所为。在工地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背景下,这种轻率的表态忽视了更高层级的管理责任,显得尤为不负责任。


事件发酵后,舆论普遍谴责殴打记者的行为,虽然公司在声明中表示会配合警方调查,但在公众信任日益缺失的情况下,仅靠这种不痛不痒的官方声明难以平息社会各界的质疑和不满。许多网友将记者遇袭和建材调查报告联系在一起,怀疑打人和抢手机是为了掩盖建材问题。

图片

记者王文志和程子龙的遭遇,并不是个例。近年来,随着一系列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调查报道被揭露,许多记者在调查过程中经常遭遇不同程度的打压、威胁和恐吓。2023年5月30日,极目新闻记者李贤诚采访“贵州毕节织金县水电站放水致人溺亡”事件时,遭多名不明身份男子殴打,致多处外伤;2024年3月13日,总台央视记者在河北三河燕郊采访爆燃事故受阻挠被驱赶,三个央视记者被十几个人推搡……新闻舆论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,保障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是社会良心的底线,也是很多老百姓最后的出路。不法分子如此践踏舆论监督权,其实也是对公民的知情权的践踏。


媒体与记者的工作,从来都不是一项轻松的任务。尤其是在涉及国家重大工程、社会敏感问题时,记者的职业责任和个人权利保障常常处于“顾此失彼”的两难境地,尽管如此,新闻工作者的使命依然不可丢失,在信息化时代,媒体是社会透明度的“放大镜”,是政府与企业行为的“照妖镜”,它的存在是为了让真相不被埋没,让社会问题得到应有的关注与解决。


此次事件中的记者,正是以自己的行动,为公众揭示了合新高铁建设中的重大安全隐患。然而,记者在追求真相的过程中,遭遇了暴力和打压,这值得我们进行更深刻的思考,社会各界应该认识到,新闻自由和舆论监督不仅仅是记者的权利,也是全体公民的权利,只有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权益,才能真正促进社会的透明与公正。


媒体观点


法治网:打记者,打的是人民群众知情权!

尊重记者的正当采访权,正确对待媒体报道和舆论监督,及时查明真相、查摆问题、堵住安全漏洞,是涉事企业应尽的义务和应有的态度。而一味地瞒、堵,甚至采用暴力手段阻挠记者采访,不仅不会让企业的经营和事件的发展回到正轨,反而会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,等到捂不住的那一天,付出的代价只会更惨重。

图片


南方日报:践踏舆论监督要为此付出代价

采访是记者的天职,也是新闻行业的根基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、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。那些试图对抗甚至践踏舆论监督的行为,都应该为自己的愚昧鲁莽付出代价。 

互联网时代,更应该欢迎鞭辟入里、精准对症的舆论监督。接受舆论监督,天塌不下来;拒绝舆论监督,可能酿成更大问题。

图片


四川在线:又见记者遭袭,正当采访是记者的权利!

新闻记者为了迅速、准确地向公众传达信息,帮助社会各界了解事件真相不顾自身安危。相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侵犯记者采访权行为的监管力度,一旦接到相关投诉或发现此类侵权行为,应迅速、公正地开展调查,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侵权者进行惩处。同时,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,主动、及时、准确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各类信息,让记者能够便捷地获取第一手资料,减少因信息不畅通导致的不必要采访阻碍。此外,相关单位人员需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和媒体素养,以合理合法的方式与记者沟通交流。唯有多方联动,提高全社会对记者工作的理解和尊重,才能营造有利于记者开展采访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
图片

欢迎使用小巨人智能数据平台

立即试用
陕公网安备61019002002916